*ST长方: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南昌鑫旺资本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昌鑫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司法冻结股份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司法冻结 执行人 |
南昌鑫旺 | 是 | 59,258,158 | 100% | 7.5% | 2023/9/18 | 2024/11/8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昌鑫旺所持有的公司59,258,158股股份已全部解除司法冻结,上述股份不存在其他被冻结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南昌鑫旺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并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