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6-30  ST长方(300301)公司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 先告知书》〔2025〕1号,并于2025年1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 自2025年1月1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6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情况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违法违规 行为一致,公司本次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9条规定,公司因触及第9.4 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差错更 正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

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2025年1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 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 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盛”)通过销售返利不入账等方式,虚增利润和 应收账款,上述行为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的受理文件,该事项能否被法院裁定 受理存在不确定性。

债权人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简称“重组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庭外重组, 目前重组中心已受理。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 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债务逾期金额合计为28,650 万元,占公司2025 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313.35%。

公司将持续关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