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21  同有科技(300302)公司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周泽湘先生关于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股票提前解除质押业务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 质押股数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质押开始日期解除质押 日期质权人
周泽湘2,705,0003.23%0.56%是(高管锁定股)2023/2/102023/6/20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04,9003.23%0.56%
合计5,409,9006.46%1.12%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 比例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 情况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周泽湘83,728,59717.38%38,265,00045.70%7.94%21,170,00055.32%41,551,44891.39%
合计83,728,59717.38%38,265,00045.70%7.94%21,170,00055.32%41,551,44891.39%

注:周泽湘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周泽湘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数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