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5  同有科技(300302)公司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具体起始日期以银行审批为准),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为节约资金成本,根据北京银行要求,公司将以名下知识产权(专利号为:ZL200910238192.9)(以下简称“质押知识产权”)为前述授信提供质押担保(以下简称“本次质押”)。前述质押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属纠纷或重大争议事项,本次质押不会影响公司对质押知识产权的正常使用。为增加公司流动性储备,公司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具体起始日期以银行审批为准)。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等。前述授信为杭州银行对公司的续授信额度,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授信总额增加。公司申请授权法定代表人周泽湘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质押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以名下自有知识产权进行质押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助于

公司增加营运资金、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目前公司经营稳定,具备充分的偿债能力,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以名下自有知识产权进行质押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加流动性储备,为支持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提供保障,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质押事宜,质押知识产权不涉及重大争议和权属纠纷,本次质押不会影响公司对质押知识产权的正常使用。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具备充分的偿债能力,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和情况。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9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