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2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1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所有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大勇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时志峰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现金流量充足,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具体起始日期以银行审批为准),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贷款、非融资性人民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并以应收账款质押方式提供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申请授权董事长周泽湘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按照法规要求办理授信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