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关于聚飞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飞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050
2、债券简称:聚飞转债
3、转股期限:2020年10月20日至2026年4月13日
4、暂停转股期间: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20日
5、恢复转股时间:2023年6月21日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050;债券简称:聚飞转债)于2023年6月12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0日)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聚飞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根据规定,“聚飞转债”将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6月21日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