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姜伏国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姜伏国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作为职工代表监事的原定任期至2024年5月20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伏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也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姜伏国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鉴于姜伏国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了2023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补选曹石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曹石麟先生相关简历详见附件。
曹石麟先生将与公司其他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曹石麟简历
曹石麟先生,196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7月哈尔滨工业大学半导体器件本科毕业。曾在香港兴华半导体、中兴通讯等单位任职。2005年至今历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高级投资经理,2017年2月至2021年5月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曹石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