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2债券代码:123050 债券简称:聚飞转债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4月24日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后,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参加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晶女士主持。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2024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2、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孙晶女士、马君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曹石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孙晶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主席,任期三年。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并出具相应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21日实施完毕,2024年3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该方案已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未实施,公司预计将在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进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工作。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2.76元/股调整为2.56元/股。
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7.16万股按作废处理。
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6、会议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截至目前为止,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芜湖聚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且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简历孙晶,女,196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 7 月本科毕业于中南大学自动化专业。曾在湖南省工业自动化研究所中兴通讯任职。2014年 2 月至今,在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供应链总监、投资经理。2021 年5 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孙晶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8,300股,与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