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意电气: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300304 证券简称:云意电气 公告编号:2023-043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黄山路26号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付红玲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名,代表股份数383,140,3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8477%。其中通过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22名,代表股份数1,486,4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70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数381,653,9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6776%。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2名,代表股份数1,486,4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701%。
8、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383,080,265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反对5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26,3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568%;反对5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59%;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83,080,265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反对5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26,3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568%;反对5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59%;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该议案获得通过。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和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同意382,950,265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4%;反对18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96,3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111%;反对1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217%;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4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382,950,265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4%;反对18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96,3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111%;反对1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217%;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383,080,265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反对5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26,3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568%;反对5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59%;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383,080,265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反对5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26,3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568%;反对5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59%;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3,080,265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反对5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26,3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568%;反对5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59%;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邢中华、邢靓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