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意电气: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04  云意电气(300304)公司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本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21,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最高成交价为5.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3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030,725.0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8月28日)前五个交易日(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5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80,834,0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0,208,500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