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意电气: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下午1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6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永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