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意电气: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薛锦达)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薛锦达)
本人作为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认真地履行职责,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薛锦达,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0年-2018年先后在上海纳铁福传动轴有限公司(中德合资)任工艺部工程师、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其中2000年-2005年任上海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中德合资) 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于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计召开会议7次,共计召开股东大会5次,本人按时现场出席了3次董事会,列席了3次股东大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阅读并仔细研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充分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各事项做出了明确独立的判断。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3年度第五届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3年3月20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联交易情况、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减少产业投资基金认缴出资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更证券事务代表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27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调整第二期(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聘任公司总经理、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3、2023年7月27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4、2023年8月24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第二期(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5、2023年10月26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减少产业投资基金认缴出资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委员会工作,报告期内主持召开两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对总经理、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详尽审查,充分了解被提名人道德品质、教育背景、履职能力等情况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公司战略研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本人参与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广大投资者共享经营成果;认同公司出于对自身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公司股份回购;本人基于自身工作经验及对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建议公司加快海外市场布局的加快,并就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事宜提出观点及风险提示;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年报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针对公司业绩变动、资产减值、关联交易等重点事项进行询问,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五)履职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合理安排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技术改革与创新等情况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并向公司生产经营、设备升级、市场拓展等事项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并就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障碍点,及时与相关责任人沟通交流,引入外部资源提供合理化的解决方案;除现场参会、实地调研外,本人经常通过电话等方式及时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就候选人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全面评估其品德素养及履职能力。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同意聘任付红玲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选举郑渲薇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时补选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根据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董事会完全采纳。
本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出建议和意见,认为公司应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持续回报股东,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
四、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五、总体评价
2023年度,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与实战经验,为公司重大事项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薛锦达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