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意电气: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祝伟)

查股网  2025-03-21  云意电气(300304)公司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祝伟)

本人作为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祝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项目经理,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江苏新中大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苏州仲华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友谊时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说明

2024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

二、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关注公司管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及股东大会的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

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董事会股东大会列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祝伟43100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本人积极组织并参加各项会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公司第二期(2021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事宜等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所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投过反对票或弃权票。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从投资者角度积极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对所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投过反对票或弃权票。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祝伟应出席 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 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 次数实际出席 次数
443311

(三) 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就内部、外部审计计划、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本人积极听取公

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及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及时、准确及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7日。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现场考察调研等机会,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电话、微信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建设性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和支持本人的工作,公司在每次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定期及不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对提出的疑问及时解答,促进独立董事有效发挥监督与指导职责,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了解股东关注的问题,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实时关注行业形势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披露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重点关注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规定时间内积极推动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评选要素和评分标准进行监督和审核,并对参选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和评分,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选聘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人同意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就公司第二期(2021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时对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进行重点关注,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发放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并高度关注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效益,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祝 伟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