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5  裕兴股份(300305)公司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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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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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XYZH/2023NJAA3F0053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2022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殷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逸凡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逸凡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二○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相关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相关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2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99.3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100.70万元。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2022年4月15日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截至2022年4月15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2NJAA3041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加:累计到账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减:本年度使用金额减:销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591,006,951.831,085,165.370.00590,532,349.071,559,768.130.00

鉴于公司年产2.8万吨特种太阳能背材用聚酯薄膜生产线项目已经投产,年产5亿平米高端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则,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155.98万元(已扣除销户手续费)全部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并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2022-07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2年4月18日分别与保荐机构东海证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三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遵照《协议》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无余额并完成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0,544.8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东海证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已于2022年4月完成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至报告期末,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155.98万元(已扣除销户手续费)全部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并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12月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9,100.7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9,053.23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9,053.23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5亿平米高端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否32,000.0032,000.0032,040.3232,040.32100.132023年6月30日1,522.51否否

2.年产2.8万吨特种太阳能背材用聚酯薄膜生产线项目否12,000.0012,000.0011,912.2111,912.2199.272022年7月31日

60.24否否

3.补充流动资金否16,000.0015,100.7015,100.7015,100.70100.00---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0,000.0059,100.7059,053.2359,053.23--1,582.75--

超募资金投向无超募资金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年产5亿平米高端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中第三条生产线受欧洲能源危机等因素的影响,设备供应商延期交货,导致安装、调试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将年产5亿平米高端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3年6月。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及用途的变更。

2、年产5亿平米高端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中两条生产线分别于2022年3月、2022年6月投产,年产2.8万吨特种太阳能背材用聚酯薄膜生产线项目于2022年7月投产,报告期内产能逐步释放;受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太阳能背材用聚酯薄膜和电子材料用聚酯薄膜产品毛利率有所下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0,544.8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4月完成置换。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年产2.8万吨特种太阳能背材用聚酯薄膜生产线项目于2022年7月投产,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912.21万元,较承诺投资总额12,000万元节余87.79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支出的管理和控制,通过集中采购等方法合理节省部分设备采购、安装成本,因此节余了部分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至报告期末,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155.98万元(已扣除销户手续费)全部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并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