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0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临时公告方式披露,并在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