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3〕020140号)(以下简称“落实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予以落实。公司将按照落实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事项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临时公告方式披露,并在回复内容披露后同步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