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21  裕兴股份(300305)公司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

有效期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限,自原授权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批复有效期届满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31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限,自原授权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批复有效期届满日止。除延长前述有效期限外,原授权其他内容不变。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