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对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4月2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裕兴转债”,债券代码“123144”。“裕兴转债”于2022年10月17日起可转为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2月29日,“裕兴转债”累计转成公司股票8,232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3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626,740股,新增股份于2024年1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综上,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股份总数由288,753,000股增加至375,387,97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8,875.30万元增加至37,538.80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对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875.3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538.80万元。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十七条 公司成立时向各发起人股东发行股份30,000,000股;经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照每10股转增10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公司总股本由30,000,000股增加至60,000,000股,各发起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 | 第十七条 公司成立时向各发起人股东发行股份30,000,000股;经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照每10股转增10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公司总股本由30,000,000股增加至60,000,000股,各发起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4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4月2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裕兴转债”。至2024年2月29日,“裕兴转债”累计转成公司股票8,232股。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公司于2024年1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626,740股。公司总股本由288,753,000股增加至375,387,972股。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88,753,000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75,387,972股,全部为普通股。 |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
三、备案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