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债券代码:123144 债券简称:裕兴转债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监事会工作顺利开展,公司监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为了顺利完成第五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
第六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1名,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2名。监事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五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二)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2024年5月14日17:00前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不再接受各方的监事候选人推荐。
(二)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被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7、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8、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监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监事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24年5月14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全 王长勇
联系电话:0519-83905129
公司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童子河西路8-8号
邮政编码:213023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8日
附件: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 推荐人联系电话: | |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电话: | 传真: | 电子信箱: |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 ||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 ||
其他说明(如有): (注:指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 ||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