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29日、2024年5月3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就有关事项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人员,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公司查询,近期有公共媒体报道了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在北京组织召开“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的消息。此次会议指出,光伏行业是市场化程度非常高的行业,更宜通过市场化的手段解决目前的行业困境,但也应充分发挥好政府有形手的作用,包括优化光伏制造行业管理政策对行业产能建设的指导作用,提升关键技术指标;规范管理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政策,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适应光伏技术迭代速度快的特点,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鼓励行业兼并重组,畅通市场退出机制;加强对于低于成本价格销售恶性竞争的打击力度;保障国内光伏市场稳定增长,探索通过示范项目支持先进技术应用等内容。此外,有公共媒体于2024年5月29日报道了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消息。《行动方案》指出,加快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利用。加快配电网改造,提升分布式新能源承载力。积极发展抽水蓄
能、新型储能。大力发展微电网、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新技术新模式。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车购买限制。落实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等支持政策。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有序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等内容。受上述消息面影响,市场对光伏、新能源车、微电网等关注度较高,对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可能产生了较大影响。
3、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司拟与常州新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新运”)、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文电能”)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披露了《关于合资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司与常州新运、苏文电能已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合资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常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司与常州新运、苏文电能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成立后,在后续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