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关于裕兴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债券代码:123144 债券简称:裕兴转债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裕兴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2、债券代码:123144 债券简称:裕兴转债
3、转股价格:12.49元/股
4、转股期限:2022年10月17日至2028年4月10日
5、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26日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有可能触发《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向下修正的相关条款。若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募集说明书》中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则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2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裕兴转债”或“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于2022年4月2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裕兴转债”,债券代码“123144”。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4月1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10月17日至2028年4月10日止(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及调整情况
(一)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4.24元/股。
(二)最新转股价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裕兴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12.49元/股。
(三)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时,以总股本288,753,000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4,588,200股后的股份数284,164,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2.702949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裕兴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3.97元/股。
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时,以总股本288,755,800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4,588,200股后的股份数284,16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1.178719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裕兴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3.85元/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3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626,74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01元。本次新增股份于2024年1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裕兴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2.50元/股。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时,以总股本375,399,652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4,588,200股后的股份数370,811,4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0.141727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裕兴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2.4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3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预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的说明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裕兴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裕兴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一交易日起的6个月内(即自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9月10日),若再次触发“裕兴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一交易日起满6个月之后,若再次触发“裕兴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裕兴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自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26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可能触发“裕兴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应当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五、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裕兴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