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瞿红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品应用领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高性能聚酯薄膜生产及配套项目中功能聚酯生产线建设期及调整聚酯薄膜产品应用领域,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延长部分募投项目
建设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品应用领域。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