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信息: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远方信息”)董事兼副总经理郭志军先生持有本公司177,66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66%),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44,415股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7%)。
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收到了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郭志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郭志军
2、股东持股情况介绍:
截至本公告日,郭志军先生持有公司177,66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66%,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4,41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1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郭志军先生拟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为不超过44,41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17%;
4、减持时间区间:自公告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三、本次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郭志军先生承诺:自远方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远方信息股份,也不由远方信息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结束后,本人每年转让或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远方信息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或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直接或间接持有远方信息股份。
郭志军先生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郭志军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郭志军先生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