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信息:2023-02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远方信息(300306)公司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16号准则解释”),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