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信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项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20日 (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建根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268,958,778股,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4人,代表股份148,699,3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8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48,208,0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0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2人,代表股份49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7%。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7人,代表股份1,078,4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587,1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2人,代表股份49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7%。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556,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1%;反对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弃权10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5,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772%;反对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56%;弃权10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72%。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廖祥正、蒋铭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