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信息: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杭州远方长益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远方信息”)于 2026 年5 月2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公司股 东杭州远方长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方长益”)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 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 过2,555,000 股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5%)。
公司于2026 年9 月17 日收到了远方长益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届满实施情 况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远方长益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远方长益 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份数量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
(%)
(股)
(%)
份 合计持有股 50,767,560 18.88% 50,767,560 18.88%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 12,691,890 4.72% 12,691,890 4.72%
远方长益
股份 有限售条件 38,075,670 14.16% 38,075,670 14.1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 持股份计划时间已届满,远方长益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杭州远方长益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届满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