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星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2  慈星股份(300307)公司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以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真履行了公司监事会的职责。现将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每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担保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2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了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相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 2022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完善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等内控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能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维护公司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审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通过不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将持有的北方广微科技有限公司35%股权及相应债权转让给宁波裕人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截止2022年12

月31日,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0,856.6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6,650万元,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4,206.6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有效。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5、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6、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基本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 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在后续工作中将积极适应公司发展要求,拓展工作思路,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及持续稳健发展。同时,监事会将有针对性的参加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的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从而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