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星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1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李立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孙平范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平范先生主持,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平范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宋甲甲先生担任,与孙科先生(主任委员)、林雪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