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星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宁波裕人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人智慧”)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部份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裕人智慧 | 是 | 50,000,000 | 36.83% | 6.35% | 2020-4-17 | 2023-12-28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慈溪支行 |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 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裕人智慧 | 是 | 50,000,000 | 36.83% | 6.35% | 否 | 否 | 2023-12-28 | 2030-8-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融资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 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裕人智慧 | 135,754,541 | 17.23% | 98,000,000 | 98,000,000 | 72.19% | 12.44% | 0 | 0 | 0 | 0 |
裕人企业有限公司 | 123,377,907 | 15.66% | 60,000,000 | 60,000,000 | 48.63% | 7.62% | 0 | 0 | 0 | 0 |
孙平范 | 12,100,056 | 1.54% | 0 | 0 | 0 | 0 | 0 | 0 | 9,075,042 | 75% |
合计 | 271,232,504 | 34.43% | 158,000,000 | 158,000,000 | 58.25% | 20.06% | 0 | 0 | 9,075,042 | 8.01% |
注:上表中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裕人智慧一致行动人裕人企业有限公司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6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8.63%,占公司总股本的7.62%,对应融资余额为16,000万元;裕人智慧及其一致行动人无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裕人智慧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经营投资收益以及充分利用银行授信渠道等多种措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裕人智慧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5)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