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星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孙平范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孙平范先生主持,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