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星股份: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复牌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06  慈星股份(300307)公司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武汉敏声新技术有限公司控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慈星股份;证券代码:300307)自2025年1月15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经交易相关方商讨研究决定终止筹划本次交易事项,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2月6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公告拟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武汉敏声新技术有限公司控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截至本公告日,交易各方未就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交易条件达成最终实质性协议。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交易事项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筹划本次交易事项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如下:

(一)公司与部分交易对方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就本次交易达成初步意向。 (二)公司以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于2025年1月2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停牌进展公告》(2025-003)。

(三)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本次交易事项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

三、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的原因

自与部分交易对方确立交易意向以来,公司积极组织交易各方推进本次交易,但经进行多轮协商和谈判后,交易各方对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条件未能达成一致。从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交易事项。

四、终止筹划的决策程序

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尚未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故终止筹划本次交易事项无需通过董事会审议表决。

五、终止筹划本次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相关方就具体方案最终未达成实质性协议,交易各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公司与已签署意向性协议的交易对方于2025年2月5日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之终止协议》。

终止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六、股票复牌安排及承诺事项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2月6日开市起复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指引的要求,本公司承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一)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的协议;

(二)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的交易进程备忘录。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