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星股份:关于终止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5 月21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事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5 年4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
2025 年5 月6 日,公司召开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5 年11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 年12 月10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回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 年 -2027 年)>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6 年3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
2026 年4 月21 日,公司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授权有效期至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终止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启动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 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全力推进各项筹备工作。现结合公司自身资金状况及当前 融资环境,经公司审慎研究与充分论证,决定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财务基本面稳健,自有资金可足额覆盖项目投入
公司当前经营现金流状况良好,整体财务结构稳健,综合考量募投项目资金 需求、日常经营资金储备及现有多元化融资渠道,经全面评估,公司自有资金与 现有融资能力预计能够满足项目后续建设、投产及运营的资金需求,终止本次发 行事项,不会对募投项目及正常运营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二)优化整体融资布局,切实保障全体股东核心利益
为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综合统 筹长远发展战略、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当前融资环境,经审慎研判,认为继续推 进本次发行事项,与公司当前融资安排的适配性有所变化。终止本次事项,有助 于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后续融资计划及资本结构优化事项,更契合公司当 前发展阶段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三、终止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鉴于公司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且该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故本次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终止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 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不涉及募集资金到账事项,本次终止事项不存在相关违约责任或 重大法律障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