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旭创: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际旭创”)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圣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含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更好的调动其积极性,同时提升考核指标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和长远发展目标的实现,公司对中际旭创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刘圣、王晓丽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关联董事刘圣、王晓丽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中际旭创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