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吉艾: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获得全体董事的同意和认可。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非独立董事郭明杰先生及独立董事彭学军先生、段毓女士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鹏辉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依据2023年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