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吉艾1:重大诉讼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4证券代码:400164 证券简称:R吉艾1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退市公司下属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知悉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6年7月2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年7月10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请求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年11月18日,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艾科技”)披露了经公开渠道查询获悉的下属子公司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吉创”)新增部分股权冻结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p.com.cn)披露的《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近期,新疆吉创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发送的组庭通知书((2025)粤03民初7859号)及起诉状等法律文书,获悉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管”)以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为由,向深圳中院提起本次诉讼。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公告编号:2026-004姓名或名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2、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下属子公司
3、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上海陈山实业有限公司与退市公司的关系:退市公司股东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7年12月6日,东方资管、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吉创")、上海吉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吉令")签订《平阳帝俊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共同出资成立平阳帝俊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方资管认缴出资8.8亿元。同日,东方资管与新疆吉创签订《有限合伙财产份额收购协议》,约定东方资管实缴出资满24个月仍持有标的份额的,新疆吉创有义务按约定收购。
2017年12月13日,东方资管完成实缴出资8.8亿元。至2019年12月12日,24个月期限届满且东方资管仍持有标的份额,收购义务正式触发。期间,上海陈山实业有限公司以增信措施介入,以其持有的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88,612,376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因新疆吉创未按上述协议约定及时履行份额收购义务,东方资管遂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本次诉讼,要求新疆吉创支付收购价款,并对上述质押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偿付上述第一项债务;
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保全担保费由被告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陈山实业有限公司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目前案件处于一审审理中,法院已经组织开庭,尚未判决。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较之前己披露的情况有新增股权冻结,具体如下:
| 被冻结股权的公司名称 | 被执行人 | 冻结权益数额(万元) | 执行通知书文号 | 执行法院 | 冻结起止日期 |
| 上海吉令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新疆吉创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5)粤03执保法第4529号之 五号 | 广东省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5-11-17至 2028-11-16 |
| 东营吉象有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新疆吉创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 255.00 | 广东省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5-11-07至 2028-11-06 | |
| 东营市财金振兴贰号资产经营中心(有限合伙) | 新疆吉创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 600.00 | 广东省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5-11-07至 2028-11-06 |
| 平阳耀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新疆吉创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65.00 | (2025)粤03执保4529号之四 | 广东省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5-11-05至 2028-11-04 |
| 平阳久凯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新疆吉创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 495.00 | (2025)粤03执保4529号之六 | 广东省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5-11-05至 2028-11-04 |
| 平阳亚润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新疆吉创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 250.00 | (2025)粤03执保4529号之八 | 广东省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5-11-05至 2028-11-04 |
| 平阳帝俊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新疆吉创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 40232.00 | (2025)粤03执保4529号之八 | 广东省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5-11-05至 2028-11-04 |
公司将积极与相关方就案件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协商,最大限度减少上述执行对公司运营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与相关方就案件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协商,最大限度减少上述执行对公司运营的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案所涉事项发生后,公司即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2、《民事起诉状》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