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关于部分业绩承诺方股份变动的公告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业绩补偿承诺方所持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就申请执行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与被执行人李培勇证券纠纷执行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李培勇名下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宜通世纪;证券代码:300310;数量:3,078,124股)。”。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分别于2023年11月2日和2023年12月7日在阿里资产进行司法拍卖,两次拍卖均已流拍。现将业绩补偿承诺方李培勇所持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的情况
根据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的信息,业绩补偿承诺人李培勇原持有公司股票合计3,348,124股(限售股),其中3,070,000股已于近日被过户至申请执行人江海证券名下,本次股份变动后,江海证券持有公司股票3,070,000股(限售股),占公司总股份0.35%。
二、相关承诺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7.4.10条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相关承诺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因此,江海证券应继续遵守李培勇作出的业绩补偿及其他相关承诺。鉴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已完成过户,公司将督促江海证券履行业绩补偿及其他相关承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号:2024-005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信息披露报表)》。
特此公告。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