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的公告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
提示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通世纪”)于2024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27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2024-042),因无人出价竞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第一次司法拍卖已流拍,具体详见前述公告。
近日,公司通过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ifa.jd.com)获悉,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月15日上午10时至2025年1月16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第二次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公司的44,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持有公司股份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将被拍卖股份数(股) | 拍卖股份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 | 拍卖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拟拍卖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童文伟 | 是 | 66,980,160 | 7.60% | 14,872,000 | 22.20% | 1.69% | 否 |
史亚洲 | 是 | 60,958,080 | 6.91% | 15,004,000 | 24.61% | 1.70% | 否 |
钟飞鹏 | 是 | 57,004,416 | 6.47% | 14,124,000 | 24.78% | 1.60% | 否 |
合计 | — | 184,942,656 | 20.98% | 44,000,000 | 23.79% | 4.99% | 否 |
注:上表中涉及数据均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出现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原因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是因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该部分质押股份被质权人申请司法执行所致。
该部分质押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解决公司因并购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于2019年12月与珠海横琴玄元八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纾困基金”) 签订《关于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差额补偿协议》《股票质押合同》 《关于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增资之差额补偿协议》,合计将其持有的44,000,000股宜通世纪股票质押给纾困基金,为其后续处置倍泰健康的收益提供质押担保所致。具体可以查阅公司2019年12月23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5); 2022年10月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票出现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0);2023年8月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通世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飞鹏先生、童文伟先生、史亚洲先生(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本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44,000,000股,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3.79%,占公司总股本的4.99%。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4,942,6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98%)。若本次司法拍卖成交并过户登记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0,942,6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99%)。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其他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均未超过5%,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3、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执行阶段,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