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司法拍卖股份部分完成过户的公告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司法拍卖股份部分完成过户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1、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通世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文伟先生、史亚洲先生、钟飞鹏先生(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在第二次司法拍卖中成交的股份8,010,000股已完成过户登记,占本次过户前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33%,占公司总股本的0.91%。
2、本次拍卖成交股份完成过户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由20.98%变更为20.07%。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一、股份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15日上午10时至2025年1月16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通过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ifa.jd.com)第二次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公司的44,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25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1),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书》,此次拍卖的股份已部分成交,详情请查阅公告。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近日,公司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司法拍卖中成交的公司股份8,010,000股已完成过户登记,该部分股份涉及的冻结及质押已经解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飞鹏、童文伟、史亚洲三
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76,932,6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7%。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35,990,000股(该部分质押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4.08%,占上述三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34%。
三、股东部分股份被拍卖的原因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是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该部分质押股份被质权人申请司法执行所致。该部分质押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解决公司因并购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于2019年12月与珠海横琴玄元八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纾困基金”) 签订《关于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差额补偿协议》《股票质押合同》 《关于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增资之差额补偿协议》,合计将其持有的44,000,000股宜通世纪股票质押给纾困基金,为其后续处置倍泰健康的收益提供质押担保所致。具体可以查阅公司2019年12月23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5); 2022年10月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票出现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0);2023年8月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176,932,6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7%。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35,990,000股(该部分质押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4.08%,占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34%。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44,000,000股,已成交并完成过户8,010,000股,此次拍卖已流拍部分股份合计35,990,000股后续是否会被相关法院再次司法拍卖或执行其他司法程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