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结果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26  任子行(300311)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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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结果公告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任子行”)于2023年6月25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的《民事判决书》【(2021)粤民终2658号】、【(2021)粤民终1989号】、【(2022)粤民终1号】、【(2021)粤民终3299号】,关于公司与深圳泡椒思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泡椒思志”)原股东的三起诉讼以及与苏州唐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数码”)原股东的一起诉讼,广东高院已于近日作出二审判决,现将相关诉讼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公司涉及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就泡椒思志股权转让纠纷、业绩承诺补偿事项共涉及三起诉讼,就唐人数码业绩承诺补偿事项涉及一起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1:

任子行于2019年8月1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件,赣州翊峰基业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翊峰基业”)、赣州立鼎信和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鼎信和”)就泡椒思志股权转让纠纷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2021年5月19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19粤03民初2529号),深圳中院对股权转让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2021年5月30日,公司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日、2021年5月20日及2023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及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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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19-067号)、《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4号)及《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号)。

(二)诉讼2:

任子行与洪志刚、余冲、翊峰基业、立鼎信和、深圳松鼠游戏网络信息有限公司、深圳初始科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就泡椒思志股权转让存在纠纷,2019年10月,公司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2021年4月2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19粤03民初4030号),深圳中院对股权转让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2021年4月13日,公司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2021年4月6日及2023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05号、2021-008号)及《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号)。

(三)诉讼3:

任子行与翊峰基业、立鼎信和、洪志刚、余冲就泡椒思志业绩承诺补偿事项存在纠纷,2020年5月,公司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2021年9月15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0粤03民初3433号),深圳中院对业绩承诺补偿事项作出一审判决;2021年9月26日,公司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2021年9月16日及2023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号)、《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号)及《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号)。

(四)诉讼4:

任子行与丁伟国、蒋利琴、刘泉、朱瑶就唐人数码业绩承诺补偿事项存在纠纷,2020年5月18日,公司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2021年8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0粤03民初3159号),深圳中院对业绩承诺补偿事项作出一审判决,2021年8月23日,公司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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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2021年8月11日及2023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号)、《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号)及《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号)。

二、诉讼的进展结果

(一)诉讼1:

根据广东高院(2021)粤民终2658号《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如下:

1、变更深圳中院(2019)粤03民初2529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一项为:“任子行应当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立鼎信和支付股权转让款1,218.72万元,向翊峰基业支付股权转让款1,675.42万元。”

2、维持深圳中院(2019)粤03民初2529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二项。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诉讼2:

根据广东高院(2021)粤民终1989号《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诉讼3:

根据广东高院(2022)粤民终1号《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四)诉讼4:

根据广东高院(2021)粤民终3299号《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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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判决对公司的影响

针对上述诉讼,公司已根据一审判决结果于2021年度计提2,000万元预计负债。本次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根据二审判决结果,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民事判决书》(2021)粤民终2658号;

(二)《民事判决书》(2021)粤民终1989号;

(三)《民事判决书》(2022)粤民终1号;

(四)《民事判决书》(2021)粤民终3299号。

特此公告。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6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