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14  任子行(300311)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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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6月2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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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兼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本次激励计划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33名(包括前述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激励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根据公司核查及该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兼激励对象的说明,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有限,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详细方案、内容等并不知悉,该等交易行为系其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做出的自行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系其对相关规定缺乏足够理解所致,且其未向任何人员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为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出于审慎考虑,该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兼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获授权益的资格。

除上述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兼激励对象外,其他32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完全基于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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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的过程中,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能够接触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均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7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