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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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4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参会人员。本次会议通知时间经全体董事豁免。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会议由董事长景晓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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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以上授权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