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慧)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慧)
本人作为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慧,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副处长、湖南省证券公司总经理、平安证券公司副总经理兼上海管理总部总经理、深圳海恒担保公司总裁,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提交董事会。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会议,其中,本人亲自出席7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认真审议了提交至董事会的议案,谨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7 | 0 | 7 | 0 | 0 | 否 | 2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和其他委员共同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日常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2022年保留意见的消除情况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治理与信息披露,及时与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相关内容,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在充分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公司披露的有关公告,勤勉认真履职,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重点关注了如下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对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股权激励情况
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2023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拟定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且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本人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更正后的财务信息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和财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前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4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慧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