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关于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舜天信诚证专审字[2024]第006号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录
一、审核报告
二、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专项说明
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舜天信诚证专审字[2024]第006号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任子行”或“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任子行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任子行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任子行”)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于2024年4月26日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1572号),公司董事会现就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根据立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
立信事务所认为,任子行2023年度确认了与某客户签订的两份合同相关的软件开发项目收入4,350.62万元,相关营业成本2,975.80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任子行管理层未能就上述软件开发项目的执行过程包括验收情况提供充分的资料和依据,因此,立信事务所无法就上述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及披露作出调整。
二、关于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
2024年7月20日,经过多次沟通与协调,公司已收到上述客户对两份合同的签字盖章版的项目初验报告。上述两个软件开发项目已通过某客户的初验,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截至2024年11月20日,公司已对上述软件开发合同涉及的供应商分包合同都进行了初验,供应商对初验报告均已签字盖章认可。
上述软件开发合同涉及的供应商,提供了上述软件开发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并盖章确认,包括签订的合同、项目软件开发概要设计、软件开发详细设计与测试结果等文件。
三、董事会意见通过前述“二、关于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所述的情况,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