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山: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发布《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3.1条的相关规定情形,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4月27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3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六)项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4条,上市公司因出现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要求,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
26日发布《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84.82万元,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为7,207.77万元,即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27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天山”变更为“*ST天山”,股票代码仍为“300313”,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规定:“上市公司因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满足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满足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若公司2023年度出现前述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的规定,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已于2024年1月31日、2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本公告为公司披露的第三
次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提示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1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3),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亏损:2200万元至30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11,000万元–14,00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