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

查股网  2024-04-15  *ST天山(300313)公司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13号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3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事后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总收入13,749.99万元,同比增加80.09%,其中活畜业务收入8,397.85万元,同比增长172.64%,活畜业务毛利率为-1.25%,同比提升

11.19个百分点,资产租赁业务收入2,698.65万元,同比增长3.43%,冻精业务收入2,235.90万元,同比增加55.30%。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活畜业务的具体内容,并按活畜业务客户列示相关合同中关于公司向上游采购定价、存货风险分担、向下游销售定价等方面的约定和实际执行情况以及主要经营过程; (2)结合前述情况及业务模式等,说明活畜业务毛利率

为负值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该业务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以扩大销售收入等情形,在此基础上说明该业务是否实质为贸易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该业务收入确认及扣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营业收入扣除的有关规定;

(3)说明活畜业务、资产租赁业务、冻精业务报告期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4)说明报告期你公司上述各项业务采用的收入确认方法和依据,以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2.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资产租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698.65万元,毛利率分别上升15.49%。请你公司:

(1)结合主要客户情况、合作时长和模式及其是否与你公司、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说明该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相关业务收入确认及扣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营业收入扣除的有关规定;

(2)说明该业务报告期毛利率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3. 请你公司说明收入扣除项目与年报中披露的各产品收入的归属关系,各产品收入的收入扣除情况,并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中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规定、报告期各类业务的持续时间、生产经营条件、未来业务开展计划等情况,逐项列示说明各类业务是否存在偶发性、临时性等特征,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相关营业收入扣除的具体金额、判断依据和合

理性。

4. 你公司最近五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连续为负值。请结合你公司各项业务经营状况、行业竞争状况及发展趋势、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及面临的风险与困难等情况,说明你公司就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的措施及其可行性。 5.你公司2023年度被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和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所涉内容为大象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象广告”)原实际控制人陈德宏涉嫌合同诈骗案已获终审裁定但陈德宏及大象广告35名股东取得的天山生物股票尚未完成追缴及返还天山生物公司,相关执行款项尚未到账事项。请你公司:

(1)说明截至回函日该案件详细进展情况,以及为消除前述强调事项所涉问题,你公司拟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

(2)结合前述事项的重大性和广泛性,说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是否恰当;

(3)核实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2023年审计意见类型的事项,如是,说明详情。

6. 年报显示,截至2023年底,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673.49万元,金融机构借款8,304.16万元、非金融机构借款9,093.91万元。请你公司:

(1)说明期末货币资金的用途、存放地点、银行存款的构成情况,是否存在未予以披露的受限情形;

(2)说明为应对短期偿债风险已采取或拟采取的解决

措施,现有可动用货币资金能否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是否存在资金压力或流动性风险,如是,请及时充分提示风险。 7.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向第一大、第二大供应商累计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金额的比例合计为22.73%。请你公司:

(1)说明向其采购内容及付款情况;

(2)与第一大、第二大供应商是否与你公司、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并结合的合作期限、采购结算模式等因素,说明向其集中采购的原因,采购价格是否公允,你公司是否对其存在重大依赖;

(3)说明第一大、第二大供应商是否为个人供应商,如是,请说明向其采购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8.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为6,216.86 万元,存货账面余额8,098.85万元,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55.92万元。请你公司:

(1)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主要内容及计提过程,并论证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合理性;

(2)结合报告期成本、费用确认情况,说明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是否实际为负值及其理由;

(3)若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实际为正值,请结合你公司业绩亏损情况、担保情况、诉讼情况等,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净资产为负值的风险,如是,请及时充分提示风险。

9. 你公司因2021至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4年3月30日,你公司提出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请你公司:

(1)核查说明你公司是否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逐项自查是否存在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3.1 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应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你公司是否存在《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规定的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在2024年4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新疆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4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