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医疗: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10-18  戴维医疗(30031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9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暨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云勤先生逝世产生的遗产继承所致,陈再宏先生通过继承方式获得公司股份,上述股份继承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陈再宏先生、陈云勤先生、陈再慰先生变更为陈再宏先生、陈再慰先生。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再宏先生和陈再慰先生出具的《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陈再宏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302251969********国籍:中国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科技园区科苑路2号最近五年任职情况:曾任宁波维尔凯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宁波维尔凯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贝福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再宏先生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形。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姓名:陈再慰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302251971********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科技园区科苑路2号

最近五年任职情况:曾任宁波戴维机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勤发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戴维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宁波戴维机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宁波戴维钻石酒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象山象牌动力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象山县天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宏伟机电有限公司监事、象山县石浦东港冷冻厂(普通合伙)执行合伙人、象山强力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戴维钻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再慰先生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再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1,108,2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4.69%,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再宏先生、陈云勤先生、陈再慰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66.06%股权。

原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云勤先生逝世的事实,根据浙江省象山县公证处于2024年10月17日出具的(2024)象证民字第601号的《公证书》,陈云勤先生生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8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2%,上述股份全部由陈再宏先生继承。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再宏先生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1,92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8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占变动前公司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变动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陈再宏71,108,20024.69%131,928,20045.81%

陈再宏先生、陈再慰先生已于2024年10月17日重新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其二人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在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由陈云勤先生、陈再宏先生及陈再慰先生三人变更为陈再宏先生及陈再慰先生二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66.06%股权。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变更如下:

二、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及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陈再宏先生、陈云勤先生、陈再慰先生变更为陈再宏先生、陈再慰先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日常经营活动、持续性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其他

本次权益变动将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实现。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继承相关股份的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浙江省象山县公证处出具的(2024)象证民字第601号的《公证书》

2、《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陈再宏先生因继承导致其在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一致行动协议书》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