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趣科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1号汇众大厦1号楼3层会议室
(3)会议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惠城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04,358,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922%。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8,414,5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00%。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757,484,192股,公司回购证券专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3,574,400股,该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743,909,792股。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58,584,5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3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5,774,4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82%。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293,995,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5950%;反对10,015,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908%;弃权3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14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18,051,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1.9297%;反对10,015,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7996%;弃权3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70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田雅雄律师、刘亚楠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