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趣科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查股网  2024-03-25  掌趣科技(300315)公司公告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外汇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活动。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具备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的用于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上市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未经公司审批同意,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同时,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业务操作规定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掌趣科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与生产经营相关,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第六条 公司在境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公司在境外开展相关业务应当审慎评估交易必要性和在相关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易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风险,充分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动性等因素。

第七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谨慎预测公司的外汇收支情况。

第八条 公司必须以自身名义设立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九条 公司须具有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且严格按照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进行交易,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第十条 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风险控制需要。

第三章 业务审批权限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是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发表专项意见,总体额度须在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额度内执行。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

2、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掌趣科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审议额度。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章 内控管理及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制订、报批,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及日常联系与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第十五条 公司证券部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负责审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第十六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流程为:

1、公司财务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以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综合平衡公司外汇套期保值需求,根据汇率的变动趋势以及各金融机构报价信息,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申请,按审批权限报送批准后实施;

2、公司财务部严格按经批准方案进行交易操作,与合作金融机构签订合同并进行资金划拨;

3、公司财务部应对每笔外汇套期保值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严格控制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第五章 信息保密与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 参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关的其他信息。

第十八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并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

第六章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

第十九条 公司应采取以下风险防范措施:

1、防范资金风险,做好流动资金安排:保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占用资金在公司总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并预测已占用的保证金数量、浮动盈亏、到账期的金额和可能偿付的外汇准备数量。

2、预测汇率变动风险: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方案预测在汇率出现变动后的盈亏风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管理层。

3、及时跟踪衍生品与已识别风险敞口对冲后的净敞口价值变动,对套期保值效果进行持续评估。

第二十条 外汇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发生异常情况时,公司财务部应及时进行分析,整理出应对方案,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公司财务部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公司管理层应立即商讨应对措施,提出解决方案。

第二十一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前述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的,应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 外汇市场出现价格向公司持仓不利方向变动时,财务人员应及时预警,并根据外汇市场变化情况及对后市分析预测情况,及时决策是否进入平

仓止损程序,以最大限度减少公司损失。第二十三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亏损或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之和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财务部门应立即向董事长、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公司董事会报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第七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信息披露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信息。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需披露会议决议公告,同时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具体情况。第二十五条 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达到监管机构规定的披露标准时,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抵触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由董事会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修订时亦同。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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