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盛机电: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查股网  2023-12-21  晶盛机电(30031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23-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第三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日为2023年12月26日。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606,696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

0.05%;归属激励对象共计180人。

3、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2月26日。

4、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29日、2020年10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拟向符合激励条件的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业务/管理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有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主要情况如下:

1、实施方式及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对象及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03.56万股,占本激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2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71.67%。其中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221人,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43.56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1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7.50%;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120人,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0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4.17%。

3、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5.41元/股。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5.87元/股。

4、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归属安排

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5、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及调整情况

2020年11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两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423.56万股调整为420.83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股数120万股、授予人数6人,保持不变;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股数由303.56万股调整为300.83万股,首次授予股数由243.56万股调整为240.83万股,首次授予人数由221人调整为219人,预留授予股数60万股保持不变。并确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为2020年11月5日。

2021年9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9月13日,授予价格为35.87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0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1年12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1年6月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将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价格由15.41元/股调整为15.275元/股;鉴于公司1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17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1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2022年9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2年6月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将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由

15.275元/股调整为14.995元/股,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由35.87元/股调整为35.59元/股;鉴于公司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及个人考核等原因不符合激励及归属条件,公司将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4.5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2022年12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及个人考核等原因不符合激励及归属条件,公司将2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122,256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2023年9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3年5月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将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由14.995元/股调整为14.545元/股,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由

35.59元/股调整为35.14元/股;鉴于公司2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及个人考核等原因不符合激励及归属条件,公司将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7.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2023年1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及个人考核原因不符合激励及归属条件,公司将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19,824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

定比例分次归属。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11月5日,公司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1月5日起进入第三个归属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相关归属事宜。

2、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该项归属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该项归属条件。
3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1398号),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0,638,310,339.72元,相较2019年度增长242.10%,满
足该项归属条件。
4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个人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的,归属比例为100%;个人考核为合格的,归属比例为80%;个人考核为不合格的,归属比例为0%。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满足该项归属条件。

3、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处理方法

2023年1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7名)及个人考核原因不符合激励及归属条件,公司将上述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19,824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三、本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日:2023年12月26日

2、本次归属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606,696股。

3、本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人数:180人。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归属数量(股)占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管理人员 (共180人)2,037,400606,69629.78%
合计2,037,400606,69629.78%

注: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扣减离职及不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后的数量。

6、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未发生激励对象放弃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2月26日。

2、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606,696股,占归属前公司

总股本的0.05%。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2023年12月15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06号),经审验,截至2023年12月13日止,贵公司累计收到180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8,824,393.32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陆拾万陆仟陆佰玖拾陆元(¥606,696.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217,697.32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2月26日。

六、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如下:

股份性质归属前本次变动归属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77,978,3645.96-77,978,3645.95
高管锁定股77,978,3645.96-77,978,3645.9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30,948,73794.04606,6961,231,555,43394.05
三、总股本1,308,927,101100.00606,6961,309,533,797100.00

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606,696股,归属完成后总股本将由1,308,927,101股增加至1,309,533,797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晶盛机电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晶盛机电已就本次归属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国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