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盛机电: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邱敏秀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172,42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2.92%,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6月16日-2026年9月15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543,105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73%。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邱敏秀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减持主体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不含回购专户股份) |
| 邱敏秀(实际控制人、董事) | 38,172,420 | 2.92% |
| 合计 | 38,172,420 | 2.92%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之后的
个月内(2026年
月
日-2026年
月
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减持数量及占总股本(不含回购专户)的比例
| 减持主体 | 股份来源 | 拟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邱敏秀(实际控制人、董事)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因权益分派转增股本而增加的股份) | 9,543,105 | 0.73% |
| 合计 | 9,543,105 | 0.73% | |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本公告日,邱敏秀女士本次减持事项均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上述股东作为公司董事,依据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情形。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邱敏秀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月
日